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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建筑业发展及经验借鉴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7 12:45:34
业主和总承包商对安全问题己越来越重视。为避免日后的法律纠纷,业主在工程项目招标时,一般都将承包商良好的安全施工记录列为取得投标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还积极参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通常都会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在每个项目中委派业主安全代表,与承包商共同召开安全会议;要求承包商坚决执行由业主制定的安全标准;为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提供便利条件;要求所有的承包商接受安全指导,审查其安全计划;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在所有的建设项目中实行安全激励计划。业主对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促使承包商意识到,提供安全的工程服务是他们在业界立足和发展的唯一途径。

  除了上述法律规范外,按照美国法律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前,业主和承包商必须办理有关强制性保险,否则将无法从事相应的业务活动。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保险业十分发达,竞争激烈,保险品种门类齐全,与保险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健全完善。美国法律规定的与工程有关的强制性保险种类主要有:承包商险,安装工程险,劳工赔偿险,职业责任险等。

  尽管法律规定工程建设涉及主体必须投保强制险,但投保人却可以自由选择满意的保险公司,并且保费费率完全按市场规律协商确定。在美国,承包商交纳安全保费的多少,和其安全施工的业绩与信誉密切相关。承包商如果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和信誉,往往保费低廉,施工利润较高;反之保费高昂,可能导致施工成本亏损,甚至出现保险公司拒保,承包商无法获得主体施工资格。在这种市场经济杠杆作用下,不仅承包商自己安全意识十分强烈,而且保险公司为自身利益,也对施工安全极为重视,积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之中。此外,通过大量的实践,承包商意识到,建立良好的施工安全业绩不仅仅要节约安全投保费用,而且因为安全生产,减少了工作损失时间,提高了员工生产率,降低了诉讼费用,企业总的施工成本反而得到显著降低。所以近年来,美国建筑界自发广泛地掀起了一股以追求“零伤害”(Zero Injury)为目标的安全施工管理潮流,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

  为了客观准确地评价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业绩,美国劳工部成立了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SHA),负责管理、记录有关安全与健康问题和事件,并科学地设立了一系列安全量化评估指标,供政府有关部门、业主、保险公司、科研机构评价施工企业安全业绩和进行安全科学研究使用。这些评估指标都是根据施工企业历年的安全纪录而计算出的,主要包括:经验调整系数,伤害事故率,损失时间事故率,劳工索赔率等。指标从不同的侧面较为科学地反映出企业安全状况,提供了企业间安全状况的可比量化依据,因此被誉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指示。

  良好的安全业绩是由一系列评估指标反映的,评估指标的可靠性首先在于安全事故记录的真实性、规范性。美国建立了一套关于安全事故记录、维护、检查、处罚的完备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各方对建筑业安全信息的了解。

  招投标机制

  美国。美国政府要求所有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信息必须完全公开。招标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在指定报纸和计算机互联网上向全社会公开披露招标信息和条件,并通知全国总承包商会。

  具体招投标程序如下:资格预审:美国法律规定提供工程担保保函是参加政府工程投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工程担保保函金额就成为衡量投标人资格的主要标准,提高或降低保函金额也就改变了对投标者的资格要求。同时,还要求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标底编审:美国的工程施工招标全部不设标底,投标报价依据是企业内部定额和当时的市场价格信息。招标方式:美国只有公开招标方式,凡政府投资工程超过10万美元必须公开招标。评定标方法:美国一直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中标之后,招标方必须对中标的最低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工作通常在招标之后第二天开始,由2~3名预算员同时进行复核,检查有无漏项或计算错误,确保最低价已包括所有工程内容。发现错误时,报价不得修改。中标者要么明知亏损也坚持完成,要么放弃正式签约,用投标保函赔偿招标方损失,最多可达投标报价的5%。此时,次低报价者成为新的中标者,继续对其标书进行复核。如次低报价者仍不能签约,重新招标。合同签订:美国立法规定,所有政府工程签约时,中标方必须提供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是工程担保公司向业主保证中标方能够履约,否则担保公司继续承担合同执行责任和赔偿责任。付款保函是保证中标方向分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付款的担保。履约保函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全部。

  日本。根据日本《建设业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日本工程招标方式分一般竞争招标(公开招标)、指名招标(邀请招标)、随意合同(议标)三种,但实际是以指名招标为主,占日本招标工程的90%以上,指名招标失败后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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